记得那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,那时候我刚开始琢磨着想自己捣鼓点儿对啥都新鲜,看啥都觉得有意思。就像人生的“初恋”一样,懵懵懂懂又充满了好奇。就是喜欢把想到的东西,哪怕再小,也得想办法把它落地了,不然心里总有个疙瘩。
那段时间,每天下班回来,脑子里就跟放电影似的,各种想法乱跑。我就琢磨着,能不能自己动手,从头到尾做一个特别简单的,但是又很完整的玩意儿出来。就像两个人从认识到牵手,一步一步地来。思来想去,拍板了,就搞个最最最基础的,能记点东西的本地网页小工具。别看它小,对我来说,这可就是我的“初恋1 1”了。
想法落地,先搭台子
我说干就干,这第一个要解决的,就是得把“台子”搭起来。那时候我那叫一个小白,对这些开发环境啥的真是两眼一抹黑。连用啥工具写代码都得纠结半天。网上搜了半天,看了好多帖子,挑了个叫Visual Studio Code的编辑器。第一次打开它,哇,那界面,花里胡哨的,跟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似的,心里还有点小激动。
接着就是捣鼓那些基础的东西,*,NPM,这些名词对我来说跟天书一样。我就硬着头皮,跟着网上的教程,一步一步地敲命令。那时候可不像现在这么熟练,一个字母敲错了,就得从头来过,错误提示也看不懂,那叫一个挠头。有时候为了解决一个看似简单的小问题,能折腾一晚上。家里领导看我对着电脑又抓耳挠腮又骂骂咧咧的,都以为我中邪了。不过当那些命令终于跑通,环境终于搭起来的时候,心里那块大石头算是落下了,感觉跟闯过了一道大关似的。
亲手“雕刻”,一点点成形
环境弄好了,就开始真正动手“雕刻”我的小玩意儿了。我当时就决定用最最简单的HTML、CSS、JavaScript这“老三样”来搞定前端。至于后端那些复杂的数据库、服务器,那时候还没敢想,就想着先让我的页面能动起来再说。
我先是想界面。就一个输入框,一个按钮,下面再列出我记的东西。很简单是不是?我拿着纸笔画了个草图,就开始写HTML。写HTML的时候,标签套来套去,经常忘记闭合,浏览器一跑,页面乱七八糟的,就得回过头一行一行地找,看看到底是哪儿又“偷懒”了。CSS倒还给文字换换颜色,给按钮加个边框,让页面看着不那么光秃秃的,还算有模有样。
JavaScript才是真正的大头。我要实现的功能是:在输入框里敲点东西,点一下按钮,它就能跑到下面的列表里。而且列表里的每条内容旁边还得有个小按钮,点了就能把它删掉。那会儿我对JS的逻辑真是一窍不通,变量怎么定义,函数怎么写,循环怎么跑,都是现学现卖。每写完一段代码,刷新浏览器,看到页面上真的出现了我想要的效果,那种成就感,真是没法形容!尤其是第一次点击“添加”按钮,我输入的内容真的出现在了列表里,而且不会刷新就消失,我心里那叫一个美滋滋,感觉我的“初恋”真的在跟我互动了!
“灵魂”注入,让它记住点啥
光前端能跑,点击能添加能删除,这还不够。因为它有个大问题:只要我一刷新页面,所有我辛辛苦苦记下来的东西,就全没了!这哪能叫我的“初恋”?初恋,那得是能记在心里的,对?我开始琢磨,怎么让我的小破网站也能“记住”点
网上说后端得用数据库啥的,那玩意儿对我一个纯新手来说,简直是天文数字。我琢磨了一下,决定先不搞那么复杂,就用浏览器自带的一个叫`localStorage`的东西。这玩意儿就像浏览器自带的小抽屉,可以把一些简单的数据存在里面,这样下次再打开页面的时候,还能把数据取出来。
我就开始修改我的JavaScript代码,把每次添加的内容,都存到这个`localStorage`里。每次页面加载的时候,还得先去`localStorage`里瞅瞅,看看之前有没有存过东西,有的话就把它读出来显示在列表里。这个过程又是一堆的坑,数据格式不对,读写失败,调试日志看得我头昏眼花。那个时候,每晚睡觉前,脑子里都还在一遍遍地过代码,梦里都在找bug。
但当它真的能把数据保存住,我关闭浏览器再打开,刷新页面,之前添加的内容都还在的时候,我心里那个激动,感觉就跟我的小破网站真正地活过来了一样!它有了“记忆”,有了“灵魂”,那一刻我真的觉得,这小玩意儿不只是代码,它是我一点点用心“养”出来的。那种把想法变成现实的感觉,特棒!
回顾“初恋”,满是欢喜
一个功能虽然简单到爆,但对我来说却是一个完整的、能增删改查的本地小工具,就这么从我手里诞生了。虽然现在回头去看,那代码写得乱七八糟,逻辑也简单粗暴,但它是我迈出的第一步,是我所有后面折腾的基础。
这个“初恋1 1”,真的让我体验到了从无到有的整个过程,那种亲手搭建的感觉,真是难忘。它让我第一次真正“触摸”到了编程的魅力,让我知道了,只要有想法,敢动手,哪怕再小的东西,也能一步步把它实现出来。每次想到它,都觉得这是我编程路上最纯粹、最开心的回忆,就像初恋一样,回味起来,总是嘴角上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