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说《哈比人历险记》原著好看不好看,我只能说,这玩意儿是真他娘的得劲儿!反正我是觉得,它能成经典,不是没道理的。
我第一次接触这书,大概是在我刚毕业那会儿。那会儿工作不顺心,天天被老板骂得狗血淋头,晚上回家就想着找点儿东西麻痹一下自己。有天晚上,我翻来覆去睡不着,就摸起手机乱刷,正好看到一个书单,里面就有这本《哈比人》。当时我就觉得,哈比人?听着就挺逗的,矮矮胖胖,像个地主老财,能有啥历险记?我那时候偏爱那种打打杀杀、英雄救美的玄幻小说,对这种听起来“人畜无害”的书根本瞧不上眼。
但是那天晚上实在无聊透了,就想着死马当活马医呗,随便找个电子版就开始看了。结果这一看,还真就陷进去了。
刚开始看的时候,我真是有点儿蒙。
- 一个叫比尔博·巴金斯的老爷们儿,他妈的过着那种喝喝茶、吃吃点心、不问世事的安稳日子。
- 突然来了个白胡子老头儿甘道夫,带着一群矮人,叮铃咣当就闯进他家了。
- 然后就莫名其妙地,比尔博被拽上了“去偷宝藏”的贼船。
我当时就纳闷了,这算什么英雄之旅?主角是个宅男,一群矮人也是嘴上功夫了得,真打起来稀里哗的。跟那些动不动就拯救世界、一剑光寒十九州的男主角比起来,比尔博简直就是个怂包。遇到蜘蛛吓个半死,看到半兽人撒腿就跑。
但是,不知道怎么的,我就被这个怂包吸引住了。我开始跟着他一起紧张,一起担心,一起替他捏把汗。比尔博虽然一开始怂,但他遇到事儿,还是会想办法,会动脑子,会为了朋友挺身而出。他从一个只知道享受生活的富裕中产,慢慢变得勇敢、机智,甚至有点儿狡猾。
跟着比尔博,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
那书里写得,森林、山脉、洞穴、河流,都活了一样。作者笔下的地名,什么袋底洞、孤山、幽暗密林,一听就让人觉得有故事。我那会儿天天加班,身心俱疲,但一打开书,就感觉自己也跟着比尔博跑到了那个奇幻世界里。那本书就跟一个窗户一样,推开它,外面是完全不一样的风景。
他遇到咕噜姆那段,真是绝了。那场猜谜游戏,看得我手心都冒汗了。比尔博靠着机智和一点点运气,拿到了魔戒。我当时就觉得,这哪里是什么“盗贼”,这简直是运气爆棚、脑子好使的“冒险家”!
最让我感触深的,是他从一个啥也不懂的“受害者”,慢慢变成一个能独立思考、有主见的人。他不再完全听从甘道夫和矮人的,有时候会自己做决定,会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问题。这不是那些传统意义上的“英雄”,但他身上那种从普通人到英雄的转变,反而更打动我。
这本书我后来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,每次看都有不同的感受。我发现它里面不光有冒险,还有友情、勇气、贪婪、牺牲。它把人性的那些东西,用一种很朴实、很直接的方式写出来了。不像有些书,搞得玄玄乎乎,故弄玄虚。
为什么它能成经典?
我觉得,就是因为它写了个活生生的人。比尔博不是天生的英雄,他跟我们大多数人一样,都有自己的小毛病,喜欢安逸,害怕未知。但是他被推着走出去,然后在这个过程中,慢慢地成长,慢慢地发现了自己身上的闪光点。
我那时工作上遇到的那些破事儿,跟比尔博遇到的半兽人、巨龙比起来,简直就是毛毛雨。但读着他的故事,我感觉自己也有了那么一点点勇气,开始去面对那些让我不爽的事情,而不是只想着逃避。你说这种书,能不让人爱不释手,能不成经典吗?它不光是讲故事,它还多少能给你点儿劲儿,让你觉得自己也能牛逼一回。
所以说,要问《哈比人历险记》原著好看吗?我肯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,好看!非常他妈的好看!它能成为奇幻文学的经典,那真是实至名归,一点儿水分都没有。我反正觉得,人这辈子,要是没看过比尔博的冒险,那可真是少了一大乐趣。
